各部門、專業部、綜合部: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教科研工作,激發廣大教師參與教科研的積極性,提高我校教科研的水平和質量,經研究決定開展皖江職業教育中心學校第一屆教科研工作先進個人評選活動?,F將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及名額
全校積極參與教科研工作的教職工均可申報,名額:10名。
二、評選條件
政治素質好,師德優良,教育教學工作認真負責,重視并積極投身于教育科研工作,在教育科研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具體標準見《皖江職業教育中心學校教科研工作先進個人評審指標體系與評分標準》(暫行稿)(附件一),以下簡稱《評審指標體系與評分標準》)。
三、申報評選程序及辦法
(一)自評申報(2015年4月10前)
教師本人對照《評審指標體系與評分標準》(附件一),填寫《皖江職業教育中心學校第一屆教科研工作先進個人得分及材料目錄》(附件二)(須提供驗證材料)、《皖江職業教育中心學校第一屆教科研工作先進個人評審表》(附件三),并將填好的表格及驗證材料與4月10前交所在的研究室;各研究室負責人對以上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并簽字后于4月15日前報學校研發中心,同時將電子文檔發送到郵箱:945184736@qq.com。
(二)評審小組評選(4月25日前)
學校成立評審小組。組長:趙祖林 副組長:鄭先家 成員:邰本華、徐基來、劉慶軍、羅亞明、胡常海。
評審小組按照《評審指標體系與評分標準》,對所報送材料進行評審打分。按照分數從高到低,確定教科研工作先進個人初選名單。
(三)公示(5月10日前)
對初選名單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3天后,確定教科研工作先進個人名單并報學校批準后公布。
四、表彰與獎勵
對榮獲皖江職業教育中心學校第一屆教科研工作先進個人稱號的教職工,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宣傳、表彰、頒發證書,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附 件
一、《皖江職業教育中心學校教科研工作先進個人評審指標體系與評分標準》
二、《皖江職業教育中心學校第一屆教科研工作先進個人得分及材料目錄》
三、《皖江職業教育中心學校第一屆教科研工作先進個人評審表》
2015年3月16日
皖江職業教育中心學校